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过氧化氢(浓度27.5%)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过氧化氢(浓度27.5%)项目
地点: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
建设单位: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建设一套7500m3/h天然气制氢装置、一套30万t/a双氧水装置(浓度27.5%),并配套循环水站、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、环保工程和生产管理等设施,蒸汽由原有厂区锅炉提供。工程由主体工艺装置、公辅工程、环保工程和生产管理设施等工程组成。
项目开工时间:2019年7月
项目竣工时间:2021年1月
项目调试时间:2021年1月15日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26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赵 工
联系电话:0777-3698012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