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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供应商必须使用发票管理系统登记发票事宜
编辑:64501821    时间:2014-04-30 08:49:00

各位供应商:

现在发现有些供应商不在发票系统填写发票信息,直接把发票寄给采购经办,由采购经填写发票信息,这种情况是严厉禁止的。现通知如下:

1、 请在发票寄出前在发票管理系统进行登记。如贵司目前尚无发票管理系统登陆帐号,请联系采购经办及时申请;具体操作在我公司主页-企业采购下载相关学习手册,或咨询相关采购经办。

2、 发票签收系统的真正目的是:随时查核发票的签收状态,防止发票丢失,及时掌控请款进度。采购部会由专人定期查看系统追踪发票信息。

3、 如果供应商坚持不使用这个系统,以后如发生发票丢失或积压的情况,责任由该供应商自已负责。并请在“发票丢失责任追究权利放弃书”签字盖章回传。

该规定从2014.01.01开始执行!请各供应商严格执行,谢谢配合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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